⒈ 亦作“理績(jī)”。
⒉ 政績(jī)。
⒈ 亦作“理績(jī)”。政績(jī)。
引唐 張九齡 《故襄州刺史靳公遺愛銘》序:“以理跡尤異,廉使上達(dá),天子嘉之。”宋 范仲淹 《與李宗易向約堪任清要狀》:“約 為通判,備見操守。后來累次為郡,皆有理績(jī)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