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施禮。
引《左傳·襄公二十二年》:“楚 人猶競,而申禮于敝邑?!?br />《法苑珠林》卷二二:“﹝ 道宣 ﹞律師積德高遠(yuǎn),抱素日久,忽有一天來至律師所,致敬申禮,具敘暄涼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