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猶學田。辦學用的土地。
引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參考資料匯編·中共中央<關于抗日根據(jù)地土地政策決定的附件三>》:“學地留作教育經(jīng)費,由政府或本地人員組織教育基金管理委員會管理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