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查審考問。
引《后漢書·魯恭傳》:“臣愚以為今孟夏之制,可從此令,其決獄案考,皆以立秋為斷。”《后漢書·鍾離意傳》:“時(shí)部縣亭長(zhǎng)有受人酒禮者,府下記案考之。”李賢 注:“記,文符也。案,察之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