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將過失轉推于他人。
引《史記·孝文本紀》:“百官之非,實宜由朕躬。今祕祝之官移過于下,以彰吾之不德,朕甚不取。”南朝 梁 劉勰 《文心雕龍·祝盟》:“所以秘祝移過,異於 成湯 之心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