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指掌刑法的官署。
⒉ 指科舉試場。
引宋 周密 《齊東野語·慶元開元六士》:“與權(quán)(陳與權(quán) )自 閩 帥擢秋官,居鎖闥?!?/span>
引清 趙翼 《范洽園七十壽詩》:“鎖闥攡毫慳接武,銀瓶索酒未道名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