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贓品”。
⒉ 即贓物。
⒈ 亦作“贜品”。即贓物。參見“贓物”。
引郭沫若 《中國史稿》第三編第一章第三節(jié):“他把現(xiàn)實的王權(quán)看成贓品,把仁義是非看成刑具,把圣哲看成家奴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