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罪名。
引《后漢書·王吉傳》:“凡殺人,皆磔尸車上,隨其罪目,宣示屬縣。”李賢 注:“目,罪名也?!?br />前蜀 杜光庭 《馬師穆尚書士醮詞》:“恐是積生罪目,構此兇衰;往世愆違,成茲滯厄?!?/span>